2009/02/24

它不是“钱”的问题

【松声竹韵/邓晓璇专栏】随着经济放缓,失业率上升,一般百姓开始减少消费,把钱收着、存起来。如此一来,消费及购买力将持续疲弱,很多人开始担忧如何刺激经济、扩大内需、振兴经济,有人提议直接每月派发无业补助金给遭裁退者、有人提议发放消费券。

马华公会总会长翁诗杰日前建议政府向国人发放国货消费券,以刺激内需,避免经济进一步陷入低迷;他以台湾为例,指国货消费券也可自救,让本地产品扩大流通。

较早前, 马来西亚消费人联合会秘书长慕哈末沙尼也建议政府在第二个经济振兴配套中,发放零售消费券(Retail Purchase Voucher),让人民兑换日常必需品如:牛奶、白糖、食油及米粮。然而,国内贸易与消费人事务部长沙里尔翌日就反驳此建议。

沙里尔说,由于我国已提供食物津贴以维持物价稳定,对于社会中弱势群体,政府也已经通过社会福利系统当中维持了社会安全网,而那些实施消费券的国家一般上没有食物津贴制度。

从国内各造提议发放消费券的基础看来,相信是由于普通小市民感受不到政府提出的经济振兴配套所带来的好处。这种直接把消费券交到消费者手上的方式,其出发点主要有二:其一、让经济继续转动,有人消费、意味着商品才有需求、商品有需求、制造业才能继续生存、员工才可以保住饭碗;其二、协助中低下层人士甚至是被裁退者暂时应付生活压力。

消费卷饮鸩止渴?

然而,消费券究竟能不能鼓励消费,近年来在亚洲多个地方中国、台湾、日本、泰国皆掀起讨论热潮。一些地区把消费券细分化,使到消费券按不同群体的不同需求以各种形式出现,包括食物消费券、旅游券、医疗券、养老券、教育券、体检券等。究竟发放消费券与“扩大内需”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消费券方式真的可以扩大内需吗?

事实上,从食物印花(Food Stamp)在美国实施超过半个世纪的历史看来,它本来就不是为了“刺激消费、扩大内需”而出现的;反之,是为了向美国中低下层人士提供食物的一项福利政策。

目前,美国发放的食物消费券犹如一张提款卡,适用于各大小商场,实施下来,不经意地产生“四两拨千金”的效果,对于促进本土小本经营的食物零售生意也居功不少。

即便如此,中国一些经济学家对这项新措施仍抱持怀疑态度,他们不忘发出警告:发放消费券是最笨、最偷懒的办法,甚至是饮鸩止渴的办法。消费券不应被贴上启动内需的标签,而应当作为一种短期的、配套的政策来实施,才能趋利避害。

马华公会提议的国货消费券的另一层考量,应该就是协助那些“Made in Malaysia”的国货保持一定的市场竞争力,让这些国货生产者在经济衰退期间度过“无产关厂”的困境,好让他们两、三年后东山再起。

考验政府施政能力

这与早期政府推动的购买国货运动如出一辙。购买国货无可厚非,这也是间接扶助、鼓励本地产品制造商的另一种做法;然而,发放国货消费券会不会导致消费人被迫购买价格比入口货贵、品质低劣、卖不出去、不成器的国货?这是非常考验本地企业是否能精益求精,以及政府施政能力的一环。

国外一些非政府组织也在粮食危机期间发放消费券给穷人,让他们可以选择自己所真正需要的物品及救济,节省了许多研究费用,也避免物资的浪费。然而,这种措施在索马尼这种失败国家及缅甸这种独裁国家也派不上场,因为他们连进入这些国家都面对问题!

相对于上述国家,马来西亚面对的是施政问题:要如何确保消费券不会被滥用?一个制度、法治不健全的国家,一切再好的措施都会遭滥用成为括取民膏的管道。就以马来西亚邮政局为例,马币36亿元的汽油回扣津贴当中,竟有800万元是诈领个案!

虽然副财政部长阿末胡斯尼说,只有0.0025%(马币800万元)的数额遭诈领,因此被骗走款项的欺骗率非常低;但是,800万元可以协助多少个父亲被裁退的家庭啊!

在考虑是否采用消费券的背后,我们需要思考为何经济低迷周而复始?我们也必须正视一般老百姓为何在经济低迷时,不愿花钱消费的症结。是不是社会、经济结构出现了根本上的问题?老百姓是不是后顾之忧太多,例如:机会不公平?房屋价格太高?医疗制度令人没有安全感?教育费的支出过于高昂?贪污、低效率、法制不健全导致商家的运作成本倍增?就业机会越来越少?

政府在推出一波又一波的经济振兴计划时,除了配合税务奖掖、减税、国民创业微型贷款、国民就业计划、教育培训计划、也应该严肃地检讨现有的资源分配模式、施政弊端。

国内政局的迭荡起伏,希望那些忙于争权夺利的领袖早日回到工作岗位,将精力用在解决2009年及2010年将出现的约14万被裁退者的就业问题、建立更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无论是发放消费券还是补助金,必须首先协助低收入家庭和面对就业困难的弱势群体,雪中送炭,以让他们在经济危机期间度过难关。

2009/02/21

让她喘一口气吧!

《辣手杂志》专栏

过去两个星期,全世界的焦点都在两个女人身上,一个是背叛,一个因爱被出卖。

一个是前行动党议员许月凤。退党后成为亲国阵的独立人士,一夜之间,从22年忠党、民联执政功臣之一,变成背叛民意、民主、选民,成为国阵入主霹雳州政府的四功臣之一。

一个是公正党雪州议员兼行政议员黄洁冰。她经常给人干练、立场坚定、仗义直言不妥协的印象,因被爱出卖,温暖的家变成埋伏伤害的地方,政治生涯因裸照风波 宣布休克。众朝野人士、支持者(除了雪州巫统领袖基尔、马华新古毛议员黄冠文等旧时代的遗物)慰留不果,为了捱过人生最黑暗的日子,如今,将自己流放出 国。

许月凤和黄洁冰 善恶一线之差

想到和纳吉站在一起、面无表情、遭人声讨、如今不知身在何处的许议员,若看到众人极力挽留黄洁冰的照片做何感想?善恶一线之差。黄洁冰最教世人当头 棒喝的辞职声明中提及:“我没有做错任何事。我必须强调,我并不会因为身为女人的情欲而感到羞耻。我没有犯法。我坚持在一个民主社会的基本原则,每个人都 有自己隐私的权利。”

如此气慨,正是对于维护本身做为一个人、一个女人的权益及隐私权的不妥协及执着。

大马不像法国 黄洁冰选择有尊严的离开

但是,身为公众人物,她在马来西亚这种半文明、半民主的国家里非常尴尬,私生活往往被混成公事的情况下,为了维护党的形象和利益,她唯有选择有尊严地离开,至少不会进一步受伤。在这里,没有人能够像法国第一夫人布吕尼那样,大大方方地将自己近乎完美的胴体展现在世人眼前。

在她出国之前的文告里,她说:“我相信目前我国正陷入严重的经济萧条之中。当失业率不断升高,贪污仍然猖獗之际,我希望所有的讨论应该回归这些重要的课题,多于讨论我的私生活。我没有犯法,也没有伤害任何人,因此我的私生活不应该受到社会的公审。”

在本身饱受各方压力的情况下,她仍然不忘叮咛各界人士,让社会舆论回归与公众利益有关的问题的讨论,相信是这种一直与民、与国同在的关爱精神,让这位“海啸议员”能够赢得民心。

争权夺利忽略国家大事

在各政党、政客争权夺利、忽略国家大事之际,经济萧条、失业率升高、贪污猖獗必然恶化的环节。这种时局之下,那些仍鸪候在黄洁冰家门前的记者们,你们情何以堪?

她说的话,将会是2009年政坛最经典的句子。而报章、网络,几乎每一个会写文章的时评人,都在黄洁冰的裸照风波上着了墨,从人权、女权、隐私权、爱情、女性参政到国阵的夺权招术各个角度的讨论都有,足以篇成一本《从裸照看政治》。

可惜,一个备受爱戴的领袖就这样辞官了。很讽刺地,现在还有一批人正在幸灾乐祸,那些因黄洁冰为了环境保护而坚持冻结的山坡发展、那些原本面对数千万令吉亏损的商人,这几天,应该笑得很开心,吃得下了。

2009/02/19

元若蓝:半情歌

你稀罕吗?

团结、国家、艺术及文物部长沙菲益阿达最近宣布172种文物列为国家文化遗产,包括建筑物、考古地、历史古物、传统佳肴、艺术与文化及在世文化人物入榜。

当端午节突然变成韩国人的“文化遗产”,印尼甚至与我国争论马来文民谣Rasa Sayang的发源地时,文化遗产的本土性和独特性显得特别重要。一些“国家文化遗产”容易引起共鸣,例如由已故民间音乐工作者陈徽崇在柔佛宽柔中学创办的24节令鼓,就连部长也将之形容为世上独一无二。


另一些文化遗产则给人莫名其妙的感觉。特别是“传统佳肴”这一栏目,马来人及印度人风味的传统美食也榜上有名,包括椰浆饭、糯米饭、仁当鸡、烧鱼、沙爹、拉茶、八宝冰、曼煎糕、乌达、炸香蕉、印度煎饼、煎蕊等。华人食品则包括鱼生、月饼、槟城炒粿条及酿豆腐。


由于我国许多传统食品受移民文化的影响,与新加坡、印尼、泰国、印度、中国食品皆有许多相似之处,将传统美食入选“国家文化遗产”,令人感觉怪怪。难怪文史工作者陈耀威也忍不住置疑这个奖项好像当局随便遴选而已,下次就可能轮到福建面,最终人人有奖,皆大欢喜。


为了不要让国家文化遗产像《马来西亚记录大全》那样沦为笑柄,文艺部必须清楚说明下列问题:

(一)“国家文化遗产”的定义是什么?

根据保护世界遗产公约,文化遗产分成三类:一类是历史纪念物,第二类是考古遗址,第三类是建筑群。


另一种是非物质遗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 口头及非物质遗产(Oral and Intangible Heritage)”的定义是:“口头及非物质遗产是指来自某一文化社区的全部创作,这些创作以传统为依据、由某一群体或一些个体所表达并被认为是符合社 区期望的,作为其文化和社会认同感的表达形式,其准则和价值通过模仿或其它方式口头相传。它的形式包括:语言、文学、音乐、舞蹈、游戏、神话、礼仪、习 惯、手工艺、建筑艺术及其它艺 术。除此之外,还包括传统形式的联络和信息。”


这包含了民间传承的物质的和非物质的一切民间文化或民俗文化。从上述国际组织对文化遗产及非物质遗产的定义看来,文艺部有必须在下一轮接受提名时,清楚定义“国家文化遗产”、并重新整理其中各种分类项目。


(二)谁来评价文化遗产?

文化遗产的确认和保护需要专家鉴定。专家严谨的认定、评价是必不可少的环节。然而,团结、国家、艺术及文物部所罗列的国家文化遗产是由谁来筛选和评价?评选标准是什么?


看来相关部门的领导人对于国家文化遗产怎样申请、提名也一知半解。董教总永久顾问、教总前主席沈慕羽(左图)与世长辞后,副国民团结、文化艺术及文物部长邓文村曾经在2月8日表示,该部遴选委员会正在收集所有已故华教斗士沈慕羽的资料,而推荐沈慕羽为国家文化人物奖候选人的工作正在处理中。


结果到了2月14日,团结、文化、艺术及文物部长沙菲益阿达却说,国家文化人物必须符合特定条件,而主要条件是其人必须仍在世;因此,沈慕羽无法获得此殊荣,让许多原以为沈老可以被列为国家文化人物的人士空留遗憾。


虽说沈老因不符合特定条件而不能入选。但当局可以考虑增设一项目来表扬像沈老这样为理想服务一生、战斗一世的已故人士。要知道,其实很多艺术家也是在逝世后才成为名作家、名画家,“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文艺部也可以表扬已故文化人士所留下的不朽精神。


(三)国家文化遗产的市场包装

在槟城、马六甲成功申遗,被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列为世界文化遗产后,许多游客慕名而来,也让许多小商明显地感受到世界文化遗产带来的经济效益,公众对于文化遗产的认知及醒觉成了文化遗产的最重要的保护网。


“ 国家文化遗产”若能够成为国内的权威性殊荣,必定会提高有关文化遗产的市场价值。可是,当一座建筑物被文艺部成为“文化遗产”后,政府各部门会不会一起保 护及推广它们?例如:哪一个部门将开始整合所有资料,着手出版简明易读的丛书或小册子,甚至设立网站,专为游客或有兴趣了解这些文化遗产的国人提供资料?


(四)国家文化遗产的延续性

除了市场包装,国家文化遗产的文化历史价值是否会成为学校的教材?比如:一座建筑物或一幅画作,都有其特定的时代背景、社会观念及文化意涵。有些遗产一种已经消失的文明或者文化传统,有些则反映人类与居住地的关系。


教育部能否通过国家文化遗产结合课本反映我国的历史原貌,让学生进一步了解我国如何摆脱殖民时代、各族先贤共同争取独立、建立多元文化、多元种族国家的事迹?


厘清上述问题,才能够让人感觉稀罕、将那些被列为“国家文化遗产”的人与物视为实至名归。


2009/02/12

槟州独中拨款"五缺一"?

此文于2009年2月12日刊登在《中国报》

拨款发展基础教育,原本是属于中央教育部的资源分配问题,依需求拨款、增建校舍、培训师资是中央政府的责任。但是,由于华小和独中因历史因素,在国内主流教育中地位显得尴尬。华小勉强算是"小妾",偶尔获君回眸一眼,甜蜜春宵半刻;独中处境更宛如被打入冷宫的妃子,被整个主流教育制度弃之门外,自生自灭。

全国60间独中努力了这么多年,依靠民间华教支持者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好不容易地生存下来,当年为了独中生的出路而创办的独中统考也扬名海外,获得全世界超过500所大学直接承认。虽然全马各地独中的办学方针、社会背景大不同,但是,争取独中统考文凭受我国官方承认及制度化拨款,依然是独中办学者的共同目标。

槟州民联执政后,原本可以因州政府资源捉襟见肘、"教育拨款"又非州政府权限,名正言顺地不拨款。但是,在有限的资源下,州政府依然将独中拨款与华小、淡小、宗教学校纳入州政府常年预算案,弥补这些学校所面对的中央政府不平等待遇,显示了州政府对各源流教育的正式认可及支持。这是当年喊着"打入国阵、纠正国阵"的华教四君子之一的许子根博士出任槟州首长时,也鞭长莫及的。

在一片喜气洋洋的农历新年前夕,槟州政府在记者会上移交88万令吉的拨款给四所接受拨款的独中:钟灵和韩江独中各获12万令吉,菩提和槟华分别获得44万和20万令吉。

为什么只有四所独中接受拨款?原来,大山脚日新独中因不满意接受州政府的拨款分配方式,以及不接受制度化拨款的行政程序,拒领拨款。

槟州政府在收集各方意见及实地考察后,决定以6成均分,4成依需求分配。五所独中平分60万令吉,各获12万令吉,比前朝政府的拨款多出超过倍。

菩提独中在菩提国中迁去新校园后,亟需资源提升软硬体设备,因此获得另外40万令吉中的32万,最后的8万令吉则分配给较小型的槟华独中,做为提升家政课室和电脑室之用。

虽然每一所独中都会喊"钱不够用",但是每一所独中的起跑点、学生人数、社会资源不尽相同。例如:一些独中可能地点位于整体经济能力中等的市镇内,对外筹款往往仅够应付燃眉之急;反之,一些大城市地区的独中,往往能够获得富商级董事会领导人的支持,"手头"上可利用的资源不会那么紧逼。

在制度化拨款的运作下,依需求分配拨款可做为务实的拨款方案。这样的模式,就算是放到全国政策的层面来看,也值得民联日后执掌中央教育部时参考。

至于无法省略的行政程序,既然州政府能不计麻烦、无畏巫统极端人士的压力,让从前的"政治糖果"成为预算案主菜。很多人想不通,为何唯独大山脚日新独中不愿意遵遁州财政署的行政程序,呈交2007年的稽查账目报告(Audited Report)2008年已经稽查的月份账目报告及2009年的财务收入开支预算?

2009/02/10

要比,就比政策!

霹雳州民联政权的戏剧性地倒台倒台这个用词是对国阵及霹州苏丹陛下而言;在民联支持者的心目中,合法的、获得54%选民委托的政权是民联政府。

民联四名议员(确切而言是三名,其中一名据说是玩“无间道”的家伙)在布特拉再也与纳吉同台演出跳槽记当晚,我与一班朋友前往霹雳州州务大臣官邸,加入声援民联政府及州务大臣尼查的队伍。

当晚,官邸回教堂祈祷声传来宗教司颂读经文时啜泣的声音,在场者闻之心酸不已。原本因去年“308政治海啸让民联登上五州执政舞台而打消移民念头的堂姐致电给我,说她又萌生移民的念头;她问:这个国家还有希望吗?

希望,是十个月前的大选留给渴望改变的人民最珍贵的感受。如今,微差多数票的霹雳州民联政权就因为象征性的统治者一句话,说垮就垮?这个国家,究竟是那些不必付出血汗赚取生活必需品、就能尽享富贵荣华的君主权力比较大,还是宪法、法律比较大?

霹雳州宪法第166)条款阐明,州务大臣只能在三种情况下辞职:解散州议会、在州议会对州务大臣投不信任票、自愿辞职。如果君主的作用是否决54%选民的意愿,随随便便叫州务大臣收拾包袱走人,我倒要问,这个国家所谓的君主立宪制究竟是不是民主、法治进步的绊脚石?

民联政策从善如流

直接用四个议员跳槽,就说我这边人数多过你来定江山,如此蛮横的夺权方式,连巫统资深领袖东姑拉沙里也看过不眼;他放话说,除非尼查自己辞职,又或者是在州立法议员选举中被投不信任票,否则,尼查依然是州务大臣。

不管你宣誓多少次、多少人跳槽、多少个记者会,唯有州议会的投票结果才算数。

其实,若以“魔鬼”形容国阵,民联也并非完美、各党内部也并非风平浪静;这些弱点、玩臭的记录,还常常被人用放大镜来检验、批判。无论如何,民联赢得五个州政权后,或多或少为我国的政治生态注入了正面的元素,至少平等改变的字眼在报章上更常见。

更 重要的是,在政策方面,霹雳州民联允许人们申请永久地契、原住民受委市议员、拨地给独中让他们以地养校、并准备将华淡小、宗教小学拨款纳入州财政常年预算 案(制度化拨款)等,也一再令国阵政府冒冷汗。在政策竞争之下,白沙罗华小原校校舍得以重新启用、高速大道合约解密,在国阵领导下天方夜谭之事,竟然一一 实现。

无论是不是出自真心,许多巫统党员的言论更趋重视开明、开放和公平,谁也不敢再贸贸然发表极端言论。更讽刺的是,就连刚刚宣誓就任霹雳州新大臣的赞比里也似模似样地学习民联州政府,扬言公平对待各族;虽然尚不知阿都拉属意的这名大臣人选在纳吉上台后会不会被撤换,但一个将市场定位放在单一种族利益的政党,如今高喊将公平对待各族之余,或许也该考虑换招牌!

践踏年轻一代的希望

民联霹雳州政府垂死挣扎之际,其诉求依然是解散州议会、入秉法院挑战选委会拒绝接受议长宣布议席悬空的决定;如此守法的正人君子姿态,也令民联加分,更突显国阵的玩臭策略。

所以,副首相纳吉还一副你做初一、我做十五的样子,大言不惭地说民联是始作俑者,这一招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以牙还牙,简直是狗嘴里长不出象牙”

他还是没看清楚,第12届全国大选及过后的两场补选中,选民为何拒绝国阵,用掌声来为“916变天喝彩。他还是没看清楚,民联五州政府在过去十个月来,做了什么、说了什么让选民心悦诚服的政策及言论;他没有想到你做得好,我要做得比你更好的良性竞争,推出更加有利于各族人民、平等、实际的政策来赢回选民的信任以支持。

在去年38日之后,财雄势大的国阵便处心积虑引诱民联议员跳槽,民联领袖为了保住好不容易拿下的五个城堡,唯有以“916变天大计与敌方进行抢议员大斗法。可惜,纳吉最后选择你想玩臭,我陪你玩到底!的可怕报复心理蒙骗人民,强行夺权,留给人民关于民主的简单印象:议员人数多寡可以决定权力鹿死谁手。这不仅了牺牲民主、法治精神,让霹雳州陷入宪制危机,也践踏了年轻一代对民主、平等、自由的希望。

现在,我们也可以看清楚,这位将在一个月后成为马来西亚第六任首相的领导人,是如何对付那些惹恼他的竞争者。

截稿之际,霹雳州及吉打州传来备战消息。在纳吉出任首相之后可能为了寻求正式委托而举行的全国大选中以及两年内将举行的砂拉越州选举中,民联再也不能妄想轻取国阵议席。

接下来,看补选!

《辣手杂志》专栏

国阵在霹雳州在一星期内,完成了法律界普遍称为“不合法及违宪”的夺权动作。新闻网站几乎每隔几十分钟就更新一次“夺权记”的内容,剧情高潮迭起,让读者像追看连续剧那样过足戏瘾!

说国阵非法及违宪,纳吉及他的一班马仔打死都不甘承认,一个说你不尊重苏丹、一个说再吵就用内安法令把你关起来,还有一个远在东京的旅游部长阿查丽 娜竟然 放肆地在最注重礼仪的国土上说:“如果他们不喜欢这种情况,给我离开这个国家,不要浪费时间!”不知道记者会现场有没有日本人,他们一定很后悔允许马来西 亚20多年前展开“向东(日本)学习”。

原来纳吉不甘心 才引发夺权

到最后候任首相纳吉一句“以牙还牙”,人民才搞清楚,他真的是不甘心在去年被以安华为首的“916变天”计划搞得团团转,并趁他在出任第6位首相之前,争回霹雳州政权,来显示自己“很boleh”,以巩固本身在党内的领导地位。

问题是,民联始终主张遵守霹雳州宪法和民主程序,即国阵议员必须在议会中通过对民联政府、大臣的不信任动议后,才委任新政府的程序。如今,小学生在背诵国家原则第一条:维护宪法,霹雳州的故事正好提供了反面教材。

霹皇室叫人失望

国阵成员党做不合法之事,人民早已习以为常,只是向来给人印象公正廉明的霹雳州皇室的底牌掀开后,也叫人按捺不住失望。其中关键问题是,在议员没有投不信任票的情况下,苏丹是否有权论定在大选中获得54%选民委托的民联政府以及大臣尼查已经失去州议会大多数信任?

各媒体的显著版面甚至是封面都刊登了叫人心痛的画面,那些希望霹雳州苏丹陛下改变初衷、解散州议会举行州选举的人士躺在街上,以肉身阻挡皇族的轿车前进,企图推迟国阵议员宣誓为非法州政府。

皇室有理由不支持国阵吗?

很多人都在问:皇室怎会支持国阵?其实,反过来也可以问:皇室有理由不支持国阵吗?国阵毕竟仍然掌控资源分配的大权,历史上的皇室向来都与资源者掌 控者来 往甚密,就连大英帝国能够成功殖民马来亚,皇室也早已被记上一“功”。马来半岛各州属的天然资源,从森林到山石,有哪一件与皇室利益毫无关连?前首相马哈 迪在位时能胆敢地修宪限制皇室的权力范围,可谓用心良苦。

民情汹涌之际,霹雳州武吉干当国会议席因议员罗士兰心猝死而必须举行补选。我想起,尼查被苏丹谕令辞职的当晚,一名宗教司在主持祈祷时忍不住啜泣,上苍是不是听到了?

民联国阵补选过招 民联多数票增便算胜利

如今,选民可以通过选票,来表达自己的想法。这场补选恐怕会因国阵民联双方领导人皆输不起而怪招连连。但只要民联候选人可以赢得比上届票数1566还多的多数票,就能挫一挫夺权者的威风、让国阵在心理上吃败仗了。

让我们回敬阿查丽娜一句话:“我们真的很不喜欢这种情况,但是我们偏不走,我们要用剩余的时间守护希望,亲眼看着这个腐败之极的政权如何倒台!”

2009/02/06

Perak, A Constitutional Crisis

By Malik Imtiaz

Now that the dust is settling, it is becoming clearer what it is that took place in Perak over the last twenty-four hours. My respectful view is that His Highness may have acted erroneously in directing the resignation of the Mentri Besar.

As always, it will be useful to consider the objective facts. They are as follows:

* His Highness, the Sultan of Perak, granted audiences and in doing so was made to understand that the majority of the members of the Legislative Assembly no longer support the incumbent Mentri Besar. Of these, three memberships are disputed in view of letters of resignation having been tendered to the Speaker. The Speaker has taken the position that the letters are valid and as such the two members are no longer members. Further, legal proceedings are being contemplated

* excluding the three disputed memberships, both the Pakatan Rakyat and the Barisan Nasional each hold influence over twenty-eight members

* twenty-eight members have indicated in private to His Highness that they no longer have confidence in the incumbent Mentri Besar. With the three disputed memberships, this number increases to thirty-one

* no vote of confidence has been moved at the Assembly

* the incumbent Mentri Besar made a request for dissolution of the Assembly. This request was not made on the basis that the majority of members had lost confidence in the Mentri Besar. Rather, it was made on the basis that in the circumstances it might be appropriate for fresh elections to be held in the State

* on 5th February 2009 His Highness refused the request and directed the Executive Council to resign. From a statement issued by the palace, this directive was based on His Highness having refused the request for dissolution.

* crucially, the directive was made in accordance with Article 16(6) of the Perak Constitution. This article provides that where a request for dissolution is made as a consequence of the Mentri Besar ceasing to command the confidence of the majority of the members of the Assembly and His Highness refuses, the incumbent Mentri Besar must tender the resignation of the Executive Council.

From the above, it is apparent that His Highness considered the situation to be one in which the Mentri Besar had ceased to command the confidence of the majority of the members. In doing so, His Highness accepted the three disputed members as still being members of the Assembly and as such approached the situation on the assumption that the Barisan block outnumbered Pakatan by three instead of one.

It must be borne in mind that:

* as noted above Article 16(6) is specifically directed to a no-confidence scenario, that is the incumbent Mentri Besar can seek the dissolution of the Assembly upon his having ceased to command the confidence of the majority

* Article 36(2) however provides more generally that His Highness has the power to dissolve the assembly. It is clear that this provision is aimed at allowing His Highness to dissolve the Assembly for other reasons thought to be appropriate

* as a matter of law His Highness is empowered to do what is permitted under the Perak Constitution and the Federal Constitution. This is the essence of a constitutional monarchy

* the Perak Constitution does not empower His Highness to dismiss the Mentri Besar. The manner in which the Mentri Besar is to be removed from office is as provided for under Article 16(6), through a refusal to dissolve the Assembly at the request of the Mentri Besar when the Mentri Besar has ceased to command the confidence of the majority of the Assembly.

It is apparent that His Highness had moved on the assumption that the request for dissolution was prompted by the Mentri Besar having ceased to command the confidence of the majority. This may have been based on a misapprehension of the situation and the appeal to the Sultan to dissolve the Assembly for reasons other than confidence. If so, then the directive to resign was arguably not tenable.

However, it could be said that all things considered His Highness had come to the conclusion that in any event the Mentri Besar no longer commanded confidence. In this context, the central question is whether His Highness was empowered to conclude that the incumbent Mentri Besar no longer commanded the confidence of the Assembly without there having been a vote of no confidence.

There is precedent. The Federal Court had in 1966 (Stephan Kalong Ningkam) determined that a similar provision of the Sarawak Constitution required there to be a vote of no confidence taken in the Assembly before the Chief Minister was obliged to resign. The decision was based on several key factors that I believe to be relevant to this discussion. These were:

* the Sarawak Constitution did not empower the Governor to dismiss a Chief Minister

* the phrase "confidence of the majority" was a term of art and could be read as implying the need for a vote of confidence or a vote on a major issue. The Court took into consideration the fact that the Sarawak Council Negri should, in principle, manage its own affairs.

* no vote had been taken in the Council Negri and instead the Governor had come to his conclusion based on extraneous matters, particularly confidential letters. The Court observed that members expressing a view outside the Council Negri might very well take a different position in it when under the scrutiny of the public. This was of particular significance as out of the forty-two members of the Council Negri only twenty-one had indicated their not supporting the incumbent Chief Minister.

It could therefore be credibly argued that the Perak Constitution requires the tabling of a vote of confidence in the circumstances. The factors considered by the Federal Court have great significance to the scenario at hand, one as ambiguous as that which the Federal Court was faced with in 1966.

Much will now depend on what the incumbent Mentri Besar does. In Stephan Kalong Ningkam, the Chief Minister concerned took it to court and won. The Federal Court declared the Governor as having acted unconstitutionally and the dismissal of the Chief Minister invalid. Mohamad Nizar could attempt the same course.

It would be regrettable if the situation were forced to escalate to that level. Litigation of that nature, any nature for that matter, will be disruptive at all levels. With the Barisan Nasional moving in already though, it seems that there is little choice in the matter. Walking away is simply not an option that the constitution and the people and democracy will allow for.

In the meanwhile, we will have to buckle in for what has become a full-blown constitutional crisis.

(Malaysian Insider; 6th February 2009)

2009/02/04

黄金没人要?

《独立新闻在线》专栏

经济低迷,资源再循环工业也受到重挫。一度被认为是
垃圾变黄金的再循环事业也逃不经济的供求定律,再循环资源随着工业减产而需求下跌,价格猛跌80%-90%,令原本靠回收塑胶、铁、铝、纸张、旧家具、旧衣服等过活的回收公司,不敢大量购入可循环资源,以免囤积过多。

平常回收价(马币)

近期回收价(马币)

纸张

每公斤40

每公斤20

塑料

每公斤1.30

每公斤30

旧衣物

一吨3

一吨1

废铁

每公斤2

每公斤30

废铝

每公斤9

每公斤7

(以上资料仅供参考,各地情况略有微差。)

其恶性循环就是:可再循环的物资也因经济衰退变成真正的垃圾-- 没人要, 只好被送往土埋场。幸好,仍有不少人不计微薄价格,本着为环保出一份力的热诚而继续回收的努力。


我国房屋及地方政府部于1992开始推广再减少、再利用、再循环。然而,16年过去了,当年的小学生,如今也已经变成充满朝气、理想的青年,政府对于垃圾资源的管理依然力有不逮,再循环依然没有变成一项政策伸入到校园、办公室、家家户户各个角落。目前的再循环工作也仅仅是依靠一些非政府组织、慈善组织负责回收。


后工业化或消费型社会结构制造的大量废料,已经成为当今各国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随着露天垃圾场及垃圾焚化炉为环境带来许多负面问题,产生了以提高生态效率和废物再减少、再利用及再循环(3R原则)。


发达国家首先是从解决消费领域的废弃物问题入手,向生产领域延伸,最终旨在改变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社会经济发展模式。


小而优美减少浪费

英国经济学家舒马赫早在1970年代的著作《小而优美》(Small is Beautiful)里提及,现代经济的大规模生产模式将造成资源、能源的减少。许多深绿环保人士相信,我们的社会必须提倡一种新的经济模式,小规模生产、经济本土化、必需品自给自足的消费,才能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从生产到消费,要减低废弃物,节省能源,再减少原本是最好的策略。然而,在一个通过消费来刺激经济的传统社会,政府、制造商、工商业界要的就是买卖活动、资本的无限扩张。再减少在依赖消费、物欲的消费行为、经济模式面前变得的滑稽。因此,再利用再循环往往变成消费群体退而求其次而选择替代方案。

再循环其实就像大自然界的生态系统那样,在一个特定环境内,各种资源和环境之间不断地进行物质和能量的交换。


德国、日本、法国、英国、比利时、丹麦、澳洲等发达国家早在上世纪90年代相继颁布和实施了有关再减少、再利用和安全处置废料的法律。


他们的政府依靠技术和政策手段,企图调控工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的资源能源流程,将传统经济发展中的资源产品废物排放这种模式变成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物质循环模式,提高资源能源效率,延长资源能源的使用寿命、减少废物排放、同时获得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它已经不仅仅是环保课题,也是经济问题。


在节省能源及资源方面,一吨的再循环铁罐可以节省2500磅的铁矿、1000磅的煤、5400英制热单位的能源。一吨再循环纸张可以救了17棵树、省下6953加仑的水、463加仑的石油及4000千瓦时的能源。在减少污染方面,制造再循环纸张比起利用新木造纸节省64%的能源、空气污染减少74%、水污染也会减少35%


然而,再循环在回收设备未完善之际,其承载能力也无法满足人类的垃圾制造速度及垃圾量,一些情况下,资源再循环的成本及产品价格远比原生产品价格还高。


美国电子垃圾倾倒亚洲

近年来,发达国家一再发生将废料输往发展中国家的跨国丢弃丑闻。在2005年,印尼政府起获500吨来自英国的再循环废料。2008年,印度淡米尔那都发现大量来自英国、可再循环的家居固体废料。运输废料到印度的成本只是40英镑,而资源再循环的费用为每吨148英镑,难怪英国垃圾承包商出此下策!


还有一个发达国家对废料再循环没办法的例子:美国《时代》杂志近日指出,目前美国人平均每天扔掉35万部废旧手机、13万台废旧电脑,2006年,美国产生的电子垃圾达三亿件,其中大多数出口到了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亚洲和非洲国家,给这些国家的环境和居民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美国目前是世界上唯一未批准《控制危险废料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的工业化国家,其电子垃圾出口的管理措施是目前世界上最软弱无力的


复杂的废料处理背后,其影响是跨越国度的。关键问题在于制造商愿不愿意负起回收、再利用、再循环的责任,制造者是否愿意承担解决本身所产生的垃圾的成本。


另一个关键问题是,消费者是否愿意改变本身的消费行为、生活方式,避免患上流行性购物狂症(Affluenza),学习批判商业广告,选购必要的、符合本身经济能力的、也符合环境效益的环保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