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1/04

《光明日报》太过份了!GuangMing Daily has gone too far!


在蔡细历性爱光碟中,片中的女主角可说是无辜的受伤者。我们可以质疑这名女主角与蔡细历是不是有公事上的纠葛?蔡细历与她交往时,有没有假公济私?但倘若她仅仅是蔡细历的“女性朋友”,她的身材、样貌、声音、职业,这与公众利益有什么关系,如果与我、与你、与大家都无关,这样的揣测难道不是对她进行二度伤害?

身为女性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衣不蔽体地出现在全世界人面前,影星被偷拍尚且会难过,更何况是一名与名人的性爱过程被摄下的女性?媒体一定要如此对待女性吗?会不会欺人太甚?

将心比心,若片中女主角是《光明日报》总编辑的女性亲属或女性朋友,她会做何感想?

就算是婚姻的第三者,一定是第三者有错吗?一定要把她的身份公诸于世吗?

什么时候,我国的媒体工作者才会懂得要保护已经受伤的女性?
如果为了刺激报份,连基本的媒体道德都可以不顾,那干脆称之为“霉体”吧!

2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remember the blog i told you about? here is the url - meisan
http://reporterandyb.blogspot.com/

Ouch said...

無端端去揣測她的樣子,是有一點奇怪!
畢竟她不是政治人物,即使她現身了,搞不好大家也會馬賽克。
erm...不過,馬來西亞媒體是越來越瘋狂了,搞不好以后還會有類似例子。
當有了先例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