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3/23

地方议会选举制(三)

报道:邓晓璇

要求恢复地方议会选举制的呼声,在过去30多年来从不间断。新山资深市议员邓文村在接受访问时,对地方议员选举制及委任制做了不同的剖析。

他认为,若进行地方选举必然需要竞选活动、政治宣传,会造成资源、公帑的浪费,也削减了地方议员为民服务的时间,未必会达到更好的效果。

他说,人民通过手中的一票,选出自己心目中的州政府,已经授权州政府委任地方议员。

“说委任制不民主,是言论上的强辞夺理,因为时代的改变已经改变了民主的操作机制。”

他说,现代的报章有更大的舆论空间,监视地方政府的操作,“比如翁固本小贩逼迁事件,不仅限于地方课题,也变成全国关注的课题,使议员面对舆论压力。”

他说,我国的民主机制在资讯时代变得更严密、更先进、更能迎合人民的要求,比如:市民有什么问题,通过手机就能联络到市议员而社团、报章舆论也扮演着监督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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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及民选议员及官委议员对人民的利与弊,他说,不论是前者或是后者,议员本身的素质,对于制度的好坏与否,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他说,如果委任制善加利用,选择适当的议员,发挥更好的效能,这将是一个好的制度。

他说,一个议员至少要有马来语表达能力、社会工作经验、教育程度,否则执行任务时会很吃力。

“一些议员没有认清自己的责任,开会时没有做好准备,也没有针对问题思考及表达看法,那他已经失责。”

他说,市议员的权限并不是受州政府控制,每一名议员在议会内中有平等的发言权,各族议员都不会挑起敏感、宗教问题。

他说,议员在针对问题进行辩论时,最后决定权仍落在议员所组成的小组,由市议会高级官员组成的技术委员会只是从旁提供专业资料及解释。

他不否认目前议会内容不能完全对外公布缺透明度,但他相信,若有一天采取现场电视转播会议,市议会将经得起考验,届时,那些不学无术、无能有市议员将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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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民选议员,他说,如果人们置疑官委议员有即得利益,民选议员也可能发生同样的情况。

他认为,民选制也是根据人才的优劣做衡量,民选议员或许能发挥高度效率,但如果党性太强、他的政治意识超越担任议员所应扮演的角色,可能变成为反对而反对。

“反对党在议会里,常出现吹毛求疵、本末倒置的现象,他们借题发挥突出党形象,取悦某一部份、某一阶层群众,没有顾全大局。”

他说,上述情况下,民选议员未必能发挥高效能,如果州政府是执政党,地方议会是反对党,行政无法配合,在一个课题上只会浪费时间、疆持太久,无法做出迅速决定,而影响地方发展计划。

“如果民选议员能够秉公处事,不受党左右,就事论是,才能发挥更高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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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馆退稿,2004年3月23登于<自由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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