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箭报》雨打芭蕉-10月份专栏
在印尼当局提出我国女佣雇主需支付女佣月薪800令吉时,本地一些媒体人写了很多批评女佣不该获得如此“高薪”的待遇。
我曾经撰文探讨外劳在我国面对的问题,一些读者也很不理解我为何要为那些“带来社会问题、没文化、低贱”的外劳说话。
我国社会对外劳、女佣的歧视可见一斑。
我们的部长、雇主在谈论大马女佣值多少钱时,印尼政府关注的是他们的国民在马来西亚的生活素质,我国的领袖什么时候关注过那些到外国打工的马来西亚人?
记得很多年前,大马职工会要求政府制订最低薪金时,其中一个反对的声音也是:“那么我们是不是也得支会最低薪资给外劳?女佣又怎么样?”
在马来西亚人歧视外劳的背后,我看到一种长期在一种压迫人权、基本权益、福利、不受尊重的“变态”环境下产生的扭曲心理。
- 我们的母亲、外婆也是“免费”抚养一家十口,为什么女佣能获得这么“高”的薪水?
- 我国治安问题严重,八成都是外劳干的,不需要对他们这么好!
我国的全国工资理事会在80年代为四个行业所制定的每月最低薪金分别为:(1)酒店及餐饮业-185令吉; (2)戏院员工-175令吉; (3)货运、仓库员工- 120令吉; (4)店员- 250令吉。
上述领域的最低薪金还沿用至今。是不是由于我国政府还允许国人领取每月120令吉薪金的待遇,因此,外劳也没有资格拿得比马来西亚人多?
什么时候,我们在为自己争取人权、生活素质、幸福的时候,我们忘了别人也拥有追求人权、生活素质、幸福的权利?我们长期陷在低薪、生活费高昂的困境里,不但不懂、也不去学习如何得为自己争取更多的薪水、福利、假期,到头来,竟然去剥夺别人争取这些东西的权利?因为我们生长在一个不尊重“生命”的环境里,我们也忘了如何尊重那些和我们的祖辈一样,离乡背井讨生活、也为这片土地贡献血汗的“外劳”。
我曾在英国打工赚学费,与英国人一样享有他们的最低薪金、医疗福利,也一样缴税。英国人在最低薪金下,打工三天的收入,便足以支付一个星期的房租及伙食费。而在马来西亚呢?那些快餐店员工一小时的收入,可能连一餐饭的钱都给不起。
身为马来西亚人,我们真的没什么好神气的,看到印尼政府如此为自己的国民争取更好的待遇时,大家都得检讨,是谁让我们变得如此刻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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